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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国网球教练员注册的通知
2008-05-21 08:55:00 中国网球协会

各省区市体育局训练处:

  为加强全国网球教练员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关于下发<网球教练员培训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网球字〔2006〕22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08年全国网球教练员注册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08年5月19日—6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注册对象

  体育系统所属各级训练单位从事网球训练教学的专业教练员,及其他获得中国网球协会初级(ITF一级)及更高级别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的从事网球训练教学的人员。

  三、注册程序与要求

  (一)专业教练员注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总政文化部及资格单位为单位,非专业教练员以各地方网球协会为单位统一办理注册手续。如地方网球协会尚未健全,也可个人直接向中国网球协会提出注册申请。

  (二)专业教练员注册包括职称等级注册和技术等级注册。职称等级注册分初级、中级、高级、国家级四个级别,其注册级别按2008年6月30日前所获的职称级别核定;技术等级注册分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级别,其注册级别按2008年6月30日前所获的中国网球协会等级培训合格证书的最高级别核定。

  非专业教练员注册为技术等级注册,分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级别,其注册级别按2008年6月30日前所获的中国网球协会等级培训合格证书的最高级别核定。

  (三)已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填写《中国网球协会教练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将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后和注册证一并上交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四)已获得中国网球协会教练员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尚未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填写好《中国网球协会教练员注册登记表》(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及word文档),同时将中国网球协会教练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并上交所在注册单位,提交中国网球协会,待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

  (五)申请注册的单位,须填报网球教练员注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六)非专业队教练员如有执教运动员意向,请将个人简历(见附件三)寄至中国网球协会。中国网球协会将相关信息在中国网球协会官方网站上,供用人单位查询。

  四、注册费

  教练员注册费30元。

  五、其他事项

  其它有关事项,按照《关于下发〈网球教练员培训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网球字〔2006〕223号)统一执行。

  注册结束后,所有教练员注册信息将在中国网球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亚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训练部

  邮政编码:100763

  传 真:(010)67114096

  官方网址:www.tennis.org.cn

  电子邮箱:train@tennis.org.cn

  附件:1.中国网球协会教练员注册登记表

         2.2008年网球教练员注册情况汇总表

         3.个人简历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