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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网球协会的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国政府制定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网球运动的发展,推动网球项目普及和提高;通过开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项目的事业发展筹措、积累资金,以保障网球运动持续发展的需要。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 全面负责本项目业务工作管理;研究制定本项目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及全年工作计划;
(二) 宣传、推广、普及网球运动;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攀登世界网球运动技术高峰;
(三) 负责各类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
(四) 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注册管理、业务培训、等级晋升和资格审查的实施;
(五) 选拔组建国家网球队及后备人才梯队,并负责管理;
(六) 管理和实施本项目国际交往、联络工作;
(七) 管理、指导、监督和注册网球俱乐部工作;
(八) 管理和组织本项目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攻关和科研服务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九) 研究和监制与本项目有关的器材和设备。
(十) 管理和组织本项目的经营开发,培育和开拓市场,筹集和建立本项目发展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