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字(2011)175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网球项目申报行踪信息运动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队),空军网球队,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切实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做好网球项目反兴奋剂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确定了2012年度申报行踪信息的运动员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运动员国际年度排名(WTA、ATP、ITF排名)、全国排名和国际网球联合会注册检查库等因素确定了《2012年度网球项目申报行踪信息运动员名单》 (附件一)(以下简称《名单》)。

  二、《名单》中的运动员需严格按照《网球运动员申报行踪信息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申报行踪信息,《名单》外运动员自愿申报行踪信息。

  三、《名单》中的运动员须于2011年12月25日前申报2012年第一季度行踪信息。

  四、当行踪信息发生变化时,运动员应当在变更前48小时申报新的行踪信息。

  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运动员行踪信息的申报工作,认真核对《名单》(附件1)中运动员的相关信息,如有任何错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向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球中心)科研信息部提交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以便更正。

  七、认真填报《网球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负责人备案表》(附件二)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网球中心科研信息部。

  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九号

  电话:010-67180175

  传真:010-67114096

附件:1.《2012年网球运动员申报行踪信息名单》

  2.《网球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负责人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网球中心 行踪信息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