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波站:宁波市小球训练中心 宁波市网球协会

  合肥站:安徽尚泽网球俱乐部 天龙网球公司

  成都站:四川省网球协会、成都查理网球推广中心

  三、比赛地点、时间

  宁波站:宁波, 2015年 11月6-8日(网球、过渡网球、短式网球同时进行);

  合肥站:合肥,2015年11月07-08日(网球、男子);2015年11月14-15日(网球、女子);2015年11月21-22日(过渡网球);

  2015年11月28-29日(短式网球);

  成都站:成都,2015年11月21-22日(网球、过渡网球、短式网球同时进行)。

  每站比赛具体地点和日程详见补充通知。

  四、比赛项目

  比赛设短式网球、过渡网球和网球三个比赛项目,每个项目的小项设置如下:

  1、短式网球:单打、双打。

  2、过渡网球:单打、双打。

  3、网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

  打

  五、比赛名额

  1、短式网球单打、过渡网球单打、网球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设64个参赛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1)56个名额根据运动员排名进入(短式网球和过渡网球根据综合排名进入,网球根据男、女单打排名进入);

  (2)4个名额用于奖励优秀团体会员;

  (3)2个名额用于中国网球协会外卡;

  (4)2个名额用于承办单位外卡。

  2、网球男子双打和女子双打、短式网球双打和过渡网球双打各设32个参赛名额,获得单打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同时具有双打参赛资格。

  3、如运动员排名相同,则按报名先后顺序接收报名。

  4、如外卡和团体会员奖励名额有未使用名额,按排名和报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报名资格

  (一)年龄要求:

  参加短式网球比赛的运动员需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加过渡网球比赛的运动员需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加网球比赛的运动员需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单位名义报名的运动员,报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网球协会少儿网球发展联盟团体会员;非联盟团体会员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三)获得联盟运动员个人注册会员资格的参赛运动员可获得联盟积分排名和奖励;

  其他符合年龄规定的运动员需免费申请办理成为运动员会员,方可获得联盟奖励和联盟积分保留90日的权利(比赛现场可提供运动员会员办理服务)。

  七、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运动员请填写中国网球协会少儿网球发展联盟精英赛报名表,并在规定日期内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联盟服务中心和承办单位(见补充通知)。

  联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一层A09室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53787

  传真:010-80115555转530276

  电子邮件:huiyuan@ctajunior.org.cn

  (二)宁波站和成都站精英赛每名运动员只能选择一个比赛项目参加(即网球、过渡网球和短式网球三选一),合肥站参赛运动员可选择不同比赛项目报名参赛。

  (三)每站赛事报名开始时间为比赛开始前20天,截止时间不早于比赛开始前7天,不晚于比赛开始前3天,具体每站报名截止日期以各站补充通知为准。请各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持第二代身份证按赛会通知时间地点进行身份确认。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比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比赛。原则上每4人/对为一组,每组前2名出线进行第二阶段比赛;如遇人数变动、天气变化等因素裁判长可临时更改分组或赛制,但需征得比赛监督同意。

  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遇2人(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遇3人(对)或3人(对)以上相同,则按净胜局、分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比赛赛制

  短式网球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的赛制。当一局分数为10比10时,需一方净胜2分才能赢得该局;当分数为14比14时,先到15分者赢得该局。

  过渡网球、网球比赛采用一盘决胜(6局)制。当局数为5比5时,7比5方能获胜;当局数为6比6时,采用平局决胜制,即双方抢7分,先胜7分者获胜,6:6后需一方净胜2分才能获胜。

  如遇天气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但需征得比赛监督同意。

  九、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联盟积分赛竞赛规则。

  十、种子和抽签

  联盟积分赛设立种子的依据是联盟公布的最新中国网球协会少儿网球排名。

  联盟积分赛抽签工作由裁判长在公开场合完成。

  十一、积分和排名

  (一)积分办法

  1、运动员参加地区级比赛积分按一周内参加联盟积分赛所赢得的局数(或分数)计算,具体办法如下:

  (1)短式网球运动员在一周内参加联盟积分赛所赢得的单打总分数和双打总分数之和为该运动员一周的比赛积分。单打和双打总分数是指在一场或几场比赛中在每一局取得的分数之和(如:甲11:6赢乙,甲赢得的积分为11分,乙赢得的积分为6分)。

  (2)过渡网球运动员在一周内参加联盟积分赛所赢得的单打总局数和双打总局数之和为该运动员一周的比赛积分。单打和双打总局数是指在一场或几场比赛中赢得的局数之和(如:甲6:4赢乙,甲赢得的积分为6分,乙赢得的积分为4分)。

  (3)网球运动员在一周内参加联盟积分赛赢得的单打总局数和双打总局数分别为该运动员一周的单打和双打比赛积分。单打和双打总局数是指在一场或几场比赛中赢得的局数之和(如:甲6:4赢乙,甲赢得的积分为6分,乙赢得的积分为4分)。

  2、运动员参加精英赛积分计算办法与参加地区赛积分计算办法相同,所获各项积分分值在地区级比赛分值基础上乘以权重系数3。

  (二)排名办法:

  1、联盟排名分为短式网球、过渡网球、网球三个独立

  排名系统。

  2、短式网球、过渡网球排名不分性别,按运动员单打和双打积分之和计算;网球排名按男、女和单、双打积分分别计算。

  3、运动员排名按照52周内最高的20周积分之和循环计算,即计入本周的分值同时,去除上一年度相同周数的排名分值。

  4、排名根据运动员有效积分多少排序,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少者排名在后。积分相同,参赛周数少者排名在前;参赛周数也相同,年龄小者排名在前;如仍然相同,则排名并列。

  5、超过规定年龄运动员的排名在系统中不再显示。

  十二、比赛场地、器材和服装

  短式网球、过渡网球和网球比赛场地需符合中国网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联盟积分赛竞赛规则规定的场地标准。

  短式网球比赛使用海绵球,过渡网球比赛使用50%气压的软性网球,网球比赛使用标准网球。所有比赛用球均需符合中国网球协会制定的比赛用球技术标准。

  所有比赛均需穿着网球服装和网球鞋,短式网球比赛还需使用短网球拍,否则不能上场比赛。

  十三、赛事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代表联盟担任终审仲裁人员,运用竞赛规程和规则,指导、督促赛区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赛事监督可由裁判长兼任。

  (二)裁判长由联盟任命。其主要职责:

  1.确保比赛设施的完善。

  2.组织裁判员赛前学习和实习等工作。安排赛事监督与裁判员会面;为改善比赛中裁判工作,有权撤换裁判员。

  3.解释处理比赛现场发生的事端。

  4.主持抽签工作。在赛场和指定住宿地的明显处安置公告栏。及时告知运动员有关比赛信息。

  5.若无赛事监督同意,裁判长不能上场担任裁判员。

  6.裁判长是比赛成绩汇总的责任人,对比赛结果负最终责任。

  (三)裁判员:

  联盟精英赛酌情安排裁判员上场执法,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具备资格的裁判员,经联盟指派的裁判长培训合格后担任裁判员工作。

  十四、食宿、费用

  1、参加联盟精英赛的运动员食宿、交通参赛费用自理,赛事承办单位原则上不统一安排食宿,如需协助请联系承办单位(详见补充通知)。

  2、报名费:短式网球每人每次不高于60元,过渡网球和网球每人每次不高于100元。每站赛事具体报名费标准按各站补充通知执行,在报到时缴纳。

  十五、签到与弃权

  参加联盟精英赛的运动员需持第二代身份证按赛会通知时间地点到比赛现场签到、缴费到并确认身份。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上场比赛按弃权论处,弃权后按得0分处理,对手按最大分差赢得比赛的分数计算(短式网球11分,过渡网球和网球6分)。

  十六、奖励办法

  获得比赛各项前八名的联盟运动员会员可获得中国网球协会少儿网球发展联盟颁发的奖励证书。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联盟秘书处。

  点击下载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