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网球赛事的组织管理,促进中国网球赛事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总局第25号令)和《中国网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所称的网球赛事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网球赛事;

  (二)中国网球协会负责网球赛事的服务、引导、规范和监管,以及赛事计划编排、地域安排和定级申请,并拥有最终的审批权;

  (三)中国网球协会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网球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主办或承办国际网球赛事活动,应按照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申办。国际网球联合会(ITF)、国际男子职业网球联合会(ATP)、国际女子职业网球联合会(WTA)、亚洲网球联合会(ATF)和其他国际网球体育组织在国内举办的赛事,竞赛组织管理按照相应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受中国网球协会监管;

  (四)举办网球赛事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的原则。

  二、赛事分类

  (一)全国性网球赛事

  1. 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等;

  2. 中国网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网球赛事,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网球单项锦标赛、全国网球团体锦标赛、全国青年网球团体锦标赛、中国网球巡回赛、中国青少年网球巡回赛等。

  (二)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网球赛事

  1. A类赛事。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网球赛事;国际单项网球组织主办的重要网球赛事;涉及奥运会、亚运会资格或积分的ITF、ATP、WTA网球赛事;中国网球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组织的国际网球赛事;涉及特殊区域的国际网球赛事,包括但不限于ITF国际青少年(U18)网球巡回赛、ITF国际男子/女子网球希望赛/巡回赛、ATP/WTA国际职业网球挑战赛;

  2. B类赛事。中国网球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网球赛事;

  3. C类赛事。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网球赛事;由地方主导,中国网球协会共同主办、协办的国际网球赛事。

  (三)其他网球赛事

  1. 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主办的网球赛事;

  2. 其他群众性、商业性网球赛事。

  三、赛事申办与审批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网球赛事活动;

  (二)申办中国网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网球赛事,任何组织或个人向中国网球协会提出申请,按照其相关规定和程序批准后确定承办单位和举办地点;

  (三)申办A类国际网球赛事,需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国家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

  (四)申办B类国际网球赛事,原则上由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并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

  (五)申办C类国际网球赛事,由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不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但应统一报备;

  (六)申办其他赛事

  1. 中国网球协会对商业性、群众性网球赛事一律不做审批,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举办地点,涉及外事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外事手续;

  2.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举办的网球赛事活动,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四、办赛基本条件

  (一)提供满足赛事基本数量需求的场地用于比赛和训练,应为面层材质、颜色、面层速度和平整度须完全一致,且符合国际网联认证标准的比赛场地。如有室内场地,应在下雨等天气恶劣的情况下提供一定数量的场地使用。

  (二)场地上的要求

  1. 场地内须为主裁判员、司线员提供座椅(主裁判椅高度要符合国际要求),为运动员提供休息椅和茶几;

  2. 提供符合规则和比赛要求的设备、设施及物资;

  3. 场地须有符合规则和比赛要求的照明设施,并确保平均照度达标,灯光均匀分布;

  4. 场地内外须进行必要的形象景观布置,包括但不限于主背景板、A板、道旗等。

  (三)赛事专用房间

  1. 运动员休息室、更衣室、淋浴间以及配备基本健身设施的运动员健身房;

  2. 裁判长、主裁判员办公室;

  3. 司线员休息室;

  4. 理疗室、医疗室;

  5. 组委会工作人员办公室;

  6. 志愿者休息室;

  7. 专用库房。

  (四)食宿接待要求

  1. 提供协议价格的赛会酒店,价格包含早餐;

  2. 提供免费酒店至赛场间的班车服务(如果酒店与赛场距离较近,可不提供班车);

  3. 在赛场提供热餐服务,并保证赛场和酒店提供的餐饮食品健康和安全;

  4. 为了避免食源性兴奋剂问题,需提供认证合格的肉源,尽量提以白肉(鸡肉、鱼肉、海鲜等)为主。

  五、赛事组织与管理

  (一)承办单位需赛前6个月向中国网球协会提出赛事申请并提交《赛事基本信息表》;

  (二)承办单位需至少在开赛前3个月做好所在市、省两级体育局的报批工作并向中国网球协会提供所在省级体育局批件;

  (三)承担和落实赛事所需的各项经费;

  (四)A类赛事的外籍运动员来华邀请函事宜由中国网球协会协助办理,B类/C类赛事由承办单位办理;

  (五)根据赛事竞赛规程和中国网球协会的要求,安排、组织、接待赛事的相关人员并承担食宿、交通和薪酬。

  (六)赛事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并根据需要建立组委会等组织机构及专门委员会,明确举办赛事活动分工和责任,协同合作;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制定竞赛组织、医疗卫生、安全风险防控、舆情处理、媒体转播等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赛事活动的安全,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协办方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同时组委会应当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对赛事活动的领导;

  (七)承办单位需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赛事相关活动的申报工作,并在赛事期间负责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同时应当主动为赛事参与者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八)承办单位应当加强观赛环境管理,重视赛事舆情的引导与应对,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九)依据中国网球协会的各项要求落实赛事的各项工作,做好赛事宣传推广和赛场广告等事宜,服从中国网球协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广告宣传、生态保护等措施,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必要时进行安全演练,以有效防控风险;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反兴奋剂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反兴防兴各类相关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和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在管理权限内对违规现象做出及时处理;

  (十二)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六、赛事安全保障

  (一)承办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工作;

  (二)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中国网球协会《网球项目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网球赛事活动安全监管;

  (三)承办单位须制定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方案包括赛场内外、功能用房、球员区、餐饮区等各个方面。做好赛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既要完善监管机制,更要加强服务保障、业务培训工作;

  (四)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五)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属地防控要求,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周密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合当地防控部门的防疫工作和防疫宣传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网球赛事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

  七、其他

  (一)本指南为举办网球赛事的指导性组织要求,其中涉及国际性网球赛事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国际组织官方网站发布的赛事组织要求执行;涉及全国性网球赛事的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网球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赛事组织要求执行;

  (二)本指南由中国网球协会负责解释;

  (三)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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