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网球协会

         湖北省体育总会

         湖北省网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京山市网球协会

  三、运营单位:湖北省京山市网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17日

  地点:湖北省京山市文峰网球公园

  五、竞赛项目

  1.常青混双(45岁以上65岁以下,年龄计算起止时间为1959年1月1日后至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

  2.青年女双(20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计算起止时间为1979年1月1日后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

  3.青年男双(20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计算起止时间为1979年1月1日后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

  4.常青男双(45岁以上65岁以下,年龄计算起止时间为1959年1月1日后至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

  5.青年混双(20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计算起止时间为1979年1月1日后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组队原则

  1.本次赛事仅限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海外华人)选手报名参加。港澳台地区、海外华人参赛条件:

  ①2021年1月1日至今长期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且无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疫区旅行史身体健康的人员;

  ②上述参赛人员须在开赛前一周自行提供居住社区或所供职机构出具的长期居住(含港澳台地区)的书面证明材料,经组委会核实后方可参赛;

  ③上述参赛人员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赛人员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各参赛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和相关规定及赛事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竞赛规程规定组队参赛。

  3.本赛事为全国性业余网球团体赛,每个省级行政区限报4支队伍参赛(承办地1支参赛队伍除外),以县(市、区)级行政区为报名参赛单位(该级行政区限报1支参赛队伍)。

  4.每支参赛队必须有正式的队名(队名须以本地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开头,如若重名,则晚报名的队伍必须更改队伍名称)。

  5.每支参赛队限报13人(含领队、教练),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各参赛队运动员原则上以本行政区域内运动员为主,若人员不足,可聘外援,但外援人数不得超过4人,且省外外援人数不得超过2人,均须符合本赛事参赛要求。

  6.每支参赛队的队员每场团体赛只允许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青年女双运动员兼项青年混双比赛除外)。

  7.本次比赛常青组运动员可以报名到青年组参赛,但从参加青年组比赛开始,不得再参加常青组的比赛,即不得跨组参赛。

  8.本次比赛共设32个签位,面向社会公开发放,分全国报名和省内报名,额满为止。①全国报名先报先得,在官网报名通道上所有信息按照报名要求填报完整且成功预缴报名费后方视为有效报名;②全国报名截止后,开启省内报名通道,湖北省网球协会根据全国报名签位空缺情况,根据先报先得原则确定省内参赛队伍名单(种子队和东道主可直接报名)补足签位。

  9.各参赛队运动员名单公示后,如遇特殊情况(伤病、事假等)需要更换的,必须在领队教练联席会正式抽签之前24小时报组委会审核,领队教练员联系会上确认,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更换的运动员参赛。

  七、参赛资格

  1.参照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网球决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即“网球专业运动员及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网球运动员和软式网球运动员)不得参赛。网球和软式网球专业运动员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国家体育总局网球项目注册记录的运动员、参加过ITF、ATP、WTA、洲际网球及软式网球赛、国际软式网球系列赛及全国性网球和软式网球赛事(青少年U18以下除外)的运动员”。

  2.参赛选手须持能证明在本行政区代表队所在地的有效证件(仅限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参赛,未能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者不得代表该队参赛。外援须持与本规程第六条款第5条规定相符的有效证件(仅限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3.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代表队和运动员自行承担。

  4.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5.赛事组委会执行中国网球协会对业余球员的有效处罚决定,同时有权拒绝特定运动员参赛。

  6.赛事组委会负责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凡有参赛队因资格问题不能参赛的,经核实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中国网球协会拥有参赛选手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八、竞赛办法

  1.比赛设32个签位,分8个小组。赛制采用团体赛五场三胜制,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打满五场),第二阶段淘汰赛。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小组前2名的队伍参加前16名的比赛,小组后2名的队伍参加17至32名排位赛。

  2.每场团体赛由5个比赛项目组成,出场顺序依次为:

  ①常青混双;②青年女双;③青年男双;④常青男双;⑤青年混双

  3.比赛采用一盘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当局数为6比6时,采用平局决胜制,即双方抢7分,先胜7分且净胜2分以上者获胜。如遇天气等其他特殊情况,由裁判长提出建议方案报组委会决定,组委会有权更改赛制。

  4.每场比赛前,各队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签字后,在赛前15分钟内将该表和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赛会值场裁判员(若未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值场裁判员可拒绝其上场比赛),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出场顺序表交予对方。双方球队填写完名单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如在规定时间未交运动员出场顺序表或遇运动员受伤不能继续参加比赛的,按照弃权处理。

  5.种子:本次比赛设立8名种子,种子按2019年度本赛事前8名成绩设立,且组队名称与2019年度参赛队名称一致,如不够8名,种子不再递补。

  九、抽签

  比赛一次性抽签入位。2019年第一名设为1号种子进1组1号位,第二名设为2号种子进8组1号位,3-8号种子按抽签原则,分别抽入上下半区各组。第二阶段交叉淘汰附加赛种子不再进行抽签,直接进入淘汰赛相应位置,小组第二名进行上下半区交叉抽签确定淘汰对手。

  十、报名与费用

  1.报名截止时间

  ①全国报名截止日:2023年8月31日

  ②湖北省报名截止日:2023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请各代表队准确填写参赛人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信息不实者不予参赛。

  ①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报。

  ②网站报名:登录“中国网球特色城市·京山”(www.china-tenniscity.com/)网站,点击“赛事报名”栏目填报。

  3.参赛费用

  ①参赛运动员赛事期间食宿、交通和医疗等费用自理。

  ②每队预缴参赛报名费3000元,报到后将自动转为赛事组织纪律保证金,若未出现不规范行为或其他影响赛程进展的事项,保证金将在闭幕式结束后退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由组委会处理。(若预缴参赛报名费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参赛的,参赛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京山市网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荆门市京山支行;

  账号:18090 22509 10001 2302

  十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3年9月15日全天

  2.报到地点:湖北省京山市玉丰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处(地址:京山市新市大道特1号,电话0724-7336999)

  3.各代表队报到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1)、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证明,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组委会现场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交相关资料及证件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

  十二、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官方指定用球。

  2.每场(盘)比赛使用2只新球。

  十三、赛事奖励

  1.赛事总奖金为50万元人民币。

  2.组委会对参赛队进行住房补贴(官方指定酒店房价248元/天/间,组委会补贴48元/天/间,每支参赛队补贴限房7间,补贴费用直接在入住官方指定酒店时冲抵)。

  3.竞赛奖金: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第四名:15000元

  第五至八名:10000元

  第九至十六名:8000元

  第十七至二十四名:6500元

  第二十五至三十二名:5500元

  注: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运营单位代扣代缴。

  十四、申诉

  1.为维护竞赛公平、公正性和规范性,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由异议方在赛前60分钟内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举证材料,同时交纳1000元申诉费,赛事组委会受理申诉进行核实。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2.比赛开始后除冒名顶替情况外,一律不受理任何形式的举报。(冒名顶替者该场比赛作弃权处理)

  3.所有口头申诉均视为无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组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组委会的裁决。

  4.若申诉人或被申诉人对于组委会做出的裁决有异议。可向中国网球协会提交二次申述,必须为书面材料。

  十五、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未出示证件和证件不符者,组委会将依照程序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六、赛事性质

  本赛事为全国性业余网球团体赛。

  十七、其他

  1.服装要求:凡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和鞋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或其他运动项目的服装和鞋。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衣长裤。

  2.赛事组委会将统一购买赛场公众责任保险,报名参赛运动员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并在报到时提交组委会。

  3.赛事组委会将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如遇其他情况需到医院就诊,费用自理。

  4.在整个赛事期间,参赛运动员需入住官方指定酒店,酒店将为运动员提供安保、医疗、食品安全、车辆等相关保障工作。

  5.在整个赛事活动期间,若出现不规范行为(辱骂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场、打架斗殴等),组委会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资格、取消成绩、取消赛事奖励等处罚。

  6.各代表队需参加开赛仪式和颁奖仪式,否则给予取消成绩、取消赛事奖励等处罚。(特殊情况需报组委会同意)

  7.持有伪造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证件者,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核实,直接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竞赛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联系人及电话

  1.湖北省网球协会:

  联系人:谭渊,电话:185 0098 6547

  2.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黎省城,电话:188 7243 1258

  邮箱:420226240@qq.com

  附件:2023年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自愿参赛责任书

  2023年7月27日